|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须知 |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12号)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78项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 ……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 ” 《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雷工程的设计方案、图纸和有关资料,直接报送市气象局审核。 …… ”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设计审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防雷装置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 3、按照规定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环境评价的项目,提交了雷电灾害风险环境评价报告的 (另行规定) ;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 三、申请防雷工程初步设计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项目防雷初步设计审核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项目批复; 3、总体规划平面图及初步设计文本; 4、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证书。 四、申请防雷工程施工图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项目防雷施工图审核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扩初审核); 3、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证书(初步设计单位和施工图设计单位为同一单位时,可不重复提供)。 4、专业防雷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核意见。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提交材料; 2、对符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予以受理; 3、核发《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 六、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3、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具体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 浦东新区 气象局负责具体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 1、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防雷办 联系电话:58330188 58337998—21 传真电话:58330188 2、地址:浦东新区锦绣路951号208室 邮编:200135 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6—9月为14:00—17:00) 4、投诉电话:58339919 八、其它事项 《建设项目防雷初步设计审核申请表》、《建设项目防雷施工图审核申请表》可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网站( http://www.pdweather.com)下载,在上海市气象局网站 ( http://www.smb.gov.cn ) 下载的表格亦可使用。 |